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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陵区司法局四举措规范行政执法工作
发布日期:2018-07-10信息来源: 海陵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       海陵区司法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,四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实效。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梳理工作,统计行政执法证、行政监督证持证人员名单,严格贯彻实施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,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建立行政执法学法培训长效机制,成立行政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,定期开展学习培训,切实调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。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。研究制定《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》和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》,修订完善《重大决策和专业性较强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》,实现重大决策的依法、规范、科学进行。积极落实决策的部门论证、专家咨询、公众参与、风险评估等法定环节,确保决策制度科学、程序正当、过程公开、责任明确。三是强化信息公示力度。以江苏政务服务网为运行平台,在全局梳理17项行政权力事项纳入“不见面审批”范围,实现全程“网上办理”。同时运用好“法惠海陵”微信公众号、村(社区)法润民生微信群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,接受群众建议和监督,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。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,积极组建公职律师队伍,主动服务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、审议和修改,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公职律师队伍的工作能力。择优选聘“老娘舅”调解员、村(社区)法律顾问、人民陪审员和普法志愿者,优化法治队伍的人员结构,提升法治队伍的整体素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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